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0次  更新时间:2021-01-05 12:59:47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条“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规定及我市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东营市特种设备协会拟对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等一线的协会会员单位和个人开展2020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快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促进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评价范围

面向市特协会员单位,根据评价标准(见附件1),评价出10家2020年度东营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10名同志为2020年度东营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优秀个人。

三、评价办法及要求

1.各有关会员单位按照评价标准自行核查、自行申报。

2.协会根据评价标准、2020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采取逐级评价、各专委会和理事会代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等方式,形成评价结果。

3.申报单位和个人须认真填写2020年度东营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2、3),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月9日前,发送扫描件至协会邮箱dytx8303168@163.com。

四、评价结果应用

1、经评价推出的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将在协会年度理事会上统一进行奖励。

2、评价结果将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中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特别声明:本次评价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基层、注重实效,所有费用全部由协会财务列支,不向会员单位收取奖励费用,不在评价工作前后和评价工作过程中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五、工作联系

东营市特种设备协会秘书处,电话:0546-8303168;

地址:东营市登州路69号。

      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价标准

附件2:2020年度东营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3: 2020年度东营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优秀个人申报表

                                             东营市特种设备协会

                            2021年1月5日

 

2021-1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