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特种设备协会关于修订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决议
点击数:0次 更新时间:2020-01-19 15:38:29
各理事、监事单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和东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整改通知》(东民社整字〔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协会《东营市特种设备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存在“会费档次为六档”等问题,不符合“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的规定。为完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构,根据《东营市特种设备协会章程》规定,经协会研究决定,将协会会费收取标准修改为以下四档:会长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5000元/年,监事会成员单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2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