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东特协发〔2020〕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民〔2019〕3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东营市区域内特种设备行业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由委员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4人,人选如下: 主 任 巴树山 副主任 欧阳石 马建东 成 员 孙 源(女) 张卫东 位延堂 田 伟 以上人员任职三年(2020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 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履行如下职责: (一)调解协会会员、协会之间以及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二)引导当事人履行和解协议; (三)宣传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聘任、解聘、管理人民调解员; (五)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东营市特种设备协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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