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燃气管道工程的不断扩大,PE管道焊工需求不断增加。为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高,保障特种设备作业安全,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13及《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2010的要求,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东营工作站现面向管道生产企业、天然气公司、PE管道工程施工单位及个人发布招生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 新取证人员及到期需换证的非金属焊接操作人员(换证人员需在满期3个月之前,将复审资料提交给原考试机构)。 2)培训考试项目 BW-J-D热熔对接大管试件; BW-J-d热熔对接小管试件; EW-Z-C电熔承插焊; EW-Z-A电熔鞍型焊 3)报名人员应准备以下资料 新取证人员: (1)《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 2份(单位盖章;贴照片、白底、1寸);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正面近期免冠照片(白底、2寸) 1张; (4)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同等学历证明 1份; (5)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原件)。 复审人员: (1)《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申请表》 2份(单位盖章;贴照片、白底、1寸);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原件; (3)正面近期免冠照片(白底、2寸) 1张; (4)《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焊绩记录表》 1份; (5)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原件)。 (6)持证焊工应当在期满3个月之前,将复审申请资料提交给原考试机构,委托考试机构统一向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焊工个人也可以将复审申请资料直接提交原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申请表》由聘用焊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签署意见,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课时,有无违章、违法等不良记录。 4)报名联系人 申请考试人、复审人员可电话报名, 电话号码:0546-8303168,联系人:田主任、郭主任 5)报名费用及缴纳方式: 有关费用见正式培训通知。 6)培训考试流程 (1)向学员发放专业培训教材、学习用品等; (2)根据课程安排,由省质监教培中心聘任理论老师进行聚乙烯管道焊接理论培训; (3)根据课程安排,由省质监教培中心聘任实操老师讲解和演示聚乙烯管道焊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4)由焊接技能实操老师现场指导学员实际操作训练; (5)参加省质监教培中心组织的聚乙烯管道焊接理论及实操技能考试。考试通过,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非金属(PE)焊接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全国范围内有效)。 7)培训考试时间安排 管道生产、施工、科研等单位有关人员或个人可以随时报名,人员数量满足开班要求后统一通知开班。 |